广大健身爱好者:
为有效管理失物招领处空间资源,确保遗失物存放有序,现将对无人认领的遗失物进行定期清理,具体规定如下:
1.处理周期:所有存放于失物招领处的遗失物,自拾获之日起,存放期限为一个月。
2.处理方式:超过一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失物招领处将定期进行统一销毁。
3.及时认领:请失主在物品遗失后,尽快前往失物招领处查找并认领。
温馨提示:
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避免遗失。
若不慎遗失,请务必及时认领个人失物。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元宝山区全民健身中心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