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混合排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主题
凝聚党群奋进力量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主办单位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鄂托克旗乌兰镇人民政府
鄂托克旗乌兰镇乌兰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鄂托克旗排球协会
四、赛事支持
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
五、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排球邀请赛
六、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6年7月4日至6日
比赛地点:鄂托克旗工人文化宫排球场
七、参赛队伍
鄂托克旗及周边地区排球爱好者
八、参赛资格及要求
(一)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年龄要求为24周岁(2002年6月及之前出生)至50周岁。
(二)参赛办法及要求
1.各参赛队伍按照参赛项目要求,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
2.上场比赛队员要求:上场比赛6名运动员中必须包含3名女性队员和3名男性队员。
3.各参赛队要求统一着装,运动员至少配备一套统一样式、颜色的比赛服,比赛服装的前后要印有明显的号码(1—12号)和队长标志,没有号码不得上场。
4.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不得交叉报名。
5.参赛人员须经旗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比赛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参赛人员赛前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比赛过程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个人自行负责。
7.各代表队运动员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以下疾病患者禁止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比赛日前两周内患过感冒发烧者;过度饮酒者;其他不适合长时间运动的疾病患者。
8.各代表队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主办方概不负责。
9.各代表队赛前必须签订免责协议书,否则不予参赛。
10.队伍可在开赛日前提交替补队员更换申请,每支队伍最多更换2名运动员,更换人员资格需重新审核。
九、比赛规则和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
1.执行规定: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排球网高度为2.35米,比赛用球为米卡萨V300W。
3.上场阵容:每局比赛必须3男3女同时上场,且上场队员性别构成不得在局间更换;每局比赛开始前须向裁判提交符合规定的上场名单,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4.比赛制度:参赛队5队以下不分组,循环赛决定全部名次;参赛队6队以上(包括6队)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8名。
5.比赛局数:小组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前两局25分制,决胜局15分制,均须领先2分获胜。
6.计分方法和名次排列:2:0胜者得3分,负者得0分;2:1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弃权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当两队或两队以上比赛积分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比值相同则依次对比队伍间相互对战胜负、全部比赛总小分得失分率,逐层判定名次。
7.比赛天数为3天(实际比赛天数依据报名参赛队的数量而作调整)。
(二)竞赛办法
1.发球:每方的6名球员按顺时针方向轮流发球。每次本队获得发球权后,由发球球员在本方半场底线后的任一处将球发入对方半场内算开始一个回合;
2.发球队员可用拳、伸开的五指或手臂进行上手发球和下手发球。发球时必须抛球,否则判定为发球违例;
3.发球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端线,允许进行跳发球的队员在落下时脚进入场内;
4.击球犯规。“四次击球”:一个队连续触球4次(拦网除外);“借助击球”:队员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持球”:没有将球击出,造成接住或抛出;“连击”: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
5.拦网及其它:只有前排的球员方可拦网。球员可在球越过网之前进行拦截,但是不得触网或干扰对手;
6.拦网不算作一次击球。对发球的拦网是被禁止的;
7.轮转:轮转次序包括发球及其他队员的站位,在整局中均按开始位置顺序进行。接发球队获得发球权后,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轮转错误判该队罚失一球并纠正;
8.暂停和替换规则:每局比赛各队有2次暂停机会,暂停时间30秒,可在每局比赛任何时间使用。每局比赛各队可最多替换6人次。暂停和替换必须由领队、教练员,向记录台提出请求,由副裁判执行;
9.场上设主裁判员1人,副裁判员1人,边线裁判员2人,记录台2人;
10.各参赛队应按时到场参加比赛。若比赛开始15分钟后未到场,则该队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判对方参赛队2:0获胜(小分每局计25:0)。
11.参赛队伍需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判罚,文明参赛,有异议按正规申诉流程处理。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参赛队16队以上(含16队)录取前8名;参赛队12至15队录取前6名;参赛队8至11队录取前4名;参赛队6队至7队录取前3名;不足5队取消比赛。
(二)奖励办法
根据录取名次颁发。第一名:5000元奖金(奖杯);第二名:3000元奖金(奖杯);第三名:2000元奖金(奖杯);第四名:1500元奖金(证书);第五名:1000元奖金(证书);第六名:1000元奖金(证书);第七名:800元奖金(证书);第八名:800元奖金(证书)。
十一、裁判员与资格审查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工作人员由组委会统一选调,持证上岗。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核与认定。
(三)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比赛争议、申诉,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四)申诉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起申诉。
十二、比赛费用
(一)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比赛期间运动员、教练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比赛饮用水、比赛器材、裁判员劳务费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赛场器材人为损坏由损坏队伍按价赔偿。
(三)比赛竞赛费、开闭幕式广告礼仪、奖杯、牌匾、 荣誉证书、宣传等费用由鄂托克旗乌兰镇乌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
十三、比赛纪律
(一)在比赛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追回奖金、证书,仲裁委员会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作出停赛处罚并通报批评。
(二)比赛期间严禁运动员、裁判员饮酒,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必须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比赛场地清洁卫生。
(三)各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有异议,应及时向裁判提出,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各参赛运动员要严格遵守比赛纪律,按时参赛、文明比赛、尊重裁判、听从指挥。
(五)各参赛运动员要公正竞赛、公平竞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十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7:00止, 逾期不予受理。扫描二维码→授权微信登录→进入“凝聚党群奋进力量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6年鄂托克旗乌兰镇乌兰社区庆“七一”党建主题活动暨男女混合排球邀请赛页面进行报名,报名同时上传参赛人员体检表和保险单据。报名联系人:尚科宇,联系电话:15049576665(微信同号)。

(二)请各参赛队领队及教练联系鄂托克旗乌兰镇乌兰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王隋阳 18147840875(微信同号)进入领队群,以便比赛期间进行赛事通知沟通。
(三)各代表队请于2026年7月3日15:00到鄂托克旗乌兰镇乌兰社区会议室参加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领队会议联系人:何雅雯 电话:15894942899(微信同号)。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