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呼和浩特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羽毛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青城尤尤谷羽毛球俱乐部 李乐吧主羽毛球群 青城尤尤谷雪峰羽超俱乐部 羽飞舞羽毛球群
四、比赛时间:6月17日
五、比赛地点:乒羽中心保龄球馆2楼
六、比赛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1、A组:20-39岁
2、B组:40-65岁
七、参加资格:
(一)受邀请的身体健康羽毛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每人可报同一组的2个不同项目
(三)大龄可降龄参赛,低龄的不能参加高龄的比赛。
(四)受邀请参加此次比赛运动员,在参加完比赛,可参加当晚举办的羽协球友聚餐,聚餐会上将有抽奖活动及颁奖。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7年《羽毛球竞赛规则》,组委会可根据赛事情况调整比赛办法;
2、本次比赛为男双、女双、混双单项赛制
a)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的最新规定。
b)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预赛每场一局定胜负用31分发球得分制进行,16分交换场地,30分平分后不加分,先取得31分者为胜。
c) 小组出线后比赛为淘汰赛,每局31分制,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比赛顺序。
d) 预赛将根据报名人数按组别进行第一轮循环赛,进入第二轮的参赛队伍数量将根据组别中报名队伍数量决定。
e) 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队,根据抽签确定分组或位置。
f) 弃权和罢赛:弃权:在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比赛时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按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论。
g) 名次评定:各项比赛原则上录取奖励前五名,(具体录取名次视报名情况而定,赛前另行通知)。
h) 比赛用球:由组委会负责提供。
i)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3、在比赛规定时间及广播点名后10分钟仍不到检录处报到的,按弃权处理;
4、本次比赛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并设仲裁委员会;
5、弃权、罢赛及申诉: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10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