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ᠮᠤᠡᠭᠭᠤᠯ ᠪᠠᠷᠯᠠᠯ
客服热线:0471-6515607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4:30-17:30 登录 / 注册
首页  > 赛事活动  > 赛事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篮球公开赛-巴彦淖尔站

比赛开始时间:2019年08月03日 08:00

比赛结束时间:2019年08月05日 18: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临河区体育学校篮球馆

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07月11日 12:00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1日 12:00

赛事项目:篮球
主办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收藏
分享到: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馆)

协办单位:各盟市体育局(教育局、文体局)、内蒙古篮球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营造喜庆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第二届全区篮球公开赛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篮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馆)

三、协办单位

各盟市体育局(教体局、文体局)、内蒙古篮球协会

四、比赛地点和时间

分站赛:巴彦淖尔市          

比赛时间:8月3日--8月 5 日

比赛地点:体育学校篮球馆

总决赛:呼和浩特

比赛时间: 9月20日-22日

比赛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馆)   

五、比赛组别

1.男子篮球成人组,19—55周岁(生于1964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2.三人男子篮球青少年组,16—18周岁(生于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六、比赛用球

李宁LBQK857-1

七、参赛资格

1.组队人数

(1)男子篮球成人组比赛每队限报12人,包含领队及教练(领队及教练各限报1人,领队不允许上场参赛,符合参赛条件的教练员允许上场参赛)。

(2)三人男子篮球青少年组比赛每队限报5人,包含领队或教练(领队或教练各限报1人,领队或教练员均不允许上场参赛)。

2.参赛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公民,年龄符合竞赛规程要求;

(2)每名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只允许代表一支参赛队比赛,不得重复报名,否则立即取消所在参赛队的比赛资格;

(3)参赛人员需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每队需准备深色、浅色比赛服两套,比赛服前后印有阿拉伯数字0、00、1-99号的清晰号码,队员号码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组队形式:为便于赛事规范管理,鼓励各盟市、旗县篮球协会,企事业单位、公司、社团以及其他独立法人单位自发成立篮球俱乐部。本次赛事以俱乐部的形式组织队伍、报名参赛;还没有成立俱乐部的,也可以自由组队以整队的形式报名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三人篮球规则》为准;

(二)分站赛阶段:

分站赛阶段:不足6支参赛队的组别,采取单循环比赛直接决出名次;超过6支(含6支)参赛队的组别,进行分组抽签后,先采用小组单循环比赛决出小组名次,再采用交叉赛决出第1—8名(如遇特殊情况,由裁判长提出建议方案报组委会决定,组委会有权更改赛制);
(三)总决赛阶段:

总决赛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通过分组抽签后,采用小组单循环比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为交叉赛,决出第1—8名(如遇特殊情况,由裁判长提出建议方案报组委会决定,组委会有权更改赛制)。

九、录取名次

(一)各分站赛三人男子篮球青少年组限定参赛队20支,男子篮球成人组比赛限定参赛队16支,报满为止;各组别取得第1—4名成绩的参赛队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总决赛各组别录取第1—6名;

(二)比赛结束次日,通过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比赛成绩;

(三)取得总决赛参赛资格的参赛队,不可报名参加剩余分站赛。

十、奖励

(一)分站赛

1.获得前四名的参赛队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2.评选最佳表现运动员1人,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球员1人,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4.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参赛队2支,颁发获奖证书。

(二)总决赛

1.获得前六名的参赛队颁发获奖证书、奖品或奖金;

2.评选最佳表现运动员1人,颁发获奖证书;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球员1人,颁发获奖证书;

4.评选三分王1人,颁发获奖证书;

5.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参赛队2支,颁发获奖证书。

十一、报名

参加各分站赛的运动员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

1.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nmgesports.com在赛事活动栏目中进行在线报名。

2.在手机应用市场中下载“蒙享动”APP,在“赛事·活动”栏目中在线报名。

3.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行报名。


 赛事报名通道


4.各参赛队由教练或领队完成参赛队报名工作,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

5.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参赛队,如不参加总决赛须向组委会提交退赛申请,空出的总决赛参赛队名额,由组委会按各分站赛成绩依次通知替补参赛队补齐;

6.总决赛参赛队信息于9月16日公示;

7.报名联系人:王益民  15849186598。   

十二、相关事宜

(一)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出于公益和赛事宣传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的集体或个人肖像、影像及姓名等相关权益;

(二)各分站赛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参赛队承担,比赛所需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总决赛交通费由参赛队承担,食宿费和比赛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呼和浩特市区参赛队不提供住宿。 

(三)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的参赛队所在盟市体育主管部门可选派一至两名工作人员做好运动员的组织参赛等相关事宜。工作人员总决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各分站赛异地裁判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承担;

(五)球队可自由命名,名称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及精神文明准则,不能超过6个汉字或12个字符,允许有商业冠名,但不允许与本次比赛赞助品牌商品相冲突(中英文及缩写均不允许)。参加分区赛及阶段决赛时,如球队名称与本赛事赞助商权益冲突,应按照组委会要求修改队名;

(六)报名信息公示后无故弃赛的参赛队及运动员,赛会期间无故弃权、消极比赛的参赛队及运动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本项赛事;

(七)分站赛、总决赛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纳“文明参赛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赛会期间,如未出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全国三人篮球比赛纪律处罚规定》等问题,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八)如取得总决赛资格的参赛队放弃参加总决赛,按所在分站赛成绩依次递补参加总决赛的球队。

(九)上场队员可佩戴运动型护目或隐形眼镜,禁止佩戴普通眼镜。

十三、赛事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由比赛组委会选派;

(二)副裁判长和裁判员原则上由分站赛承办单位确定。

十四、仲裁委员会

(一)分站赛、总决赛均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对比赛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赛后15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书面申诉材料,并提交相关证据。

十五、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0_1.jpg0_2.jpg





暂无评论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