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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关于征集广场舞系列赛事标志(LOGO)的通知
2020-07-31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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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关于征集广场舞系列赛事标志(LOGO)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场舞是深受城乡广大百姓喜爱的具有健身功效与审美情趣的群众性集体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于2017年成立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为充分展现中国广场舞运动的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提高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系列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中国广场舞赛事品牌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广场舞系列赛事标志(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主题

征集中国广场舞大赛、中国广场舞公开赛、中国少数民族广场舞大赛、中国美丽乡村广场舞大赛共4个赛事标志(LOGO),设计稿件中除图标外还需包含中文字样。

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图案简洁明快,构思新颖,醒目大方,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符合广场舞项目运动特点,符合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系列赛事的性质、定位、理念。

2、应征作品须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2020年8月14日16:00前将作品源文件、JPG文件、广场舞系列赛事标志(LOGO)设计作品参评表统一发送至QGGCWJSHDTGWYH@qq.com,源文件格式可为AI、PSD或CDR,展示文件格式为JPG或GIF文件。

3、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投稿人/投稿单位可上报多组不同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该作品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归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所有,如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投稿人/投稿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作品评选

9月11日前,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官网、微信等渠道公布。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1、中国广场舞大赛、中国广场舞公开赛、中国少数民族广场舞大赛、中国美丽乡村广场舞大赛各录取一个赛事标志(LOGO)作品,各设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录取作品将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选定方案,获奖者须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签订版权转让承诺书。

2、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个人由主办单位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领取奖金;获奖单位需开具相关发票领取奖金。

五、特别声明

1、投稿人/投稿单位须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未曾公开发表、宣传和转让。投稿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投稿单位负责。

2、征稿结果公布后,将对未入选作品自行封存处理。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所有。

附件:广场舞系列赛事标志(LOGO)报名表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0年7月30日

6063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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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编辑: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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